长春女子听人推荐买“药” 花了三万多才知根本不治病
从两年前开始,长春市民成女士就时常会感到腿疼,而且走起路来,行动也很不方便。去年夏天,在别人的介绍下,成女士开始服用一种产品。可是吃了一年多,到现在,钱是花了不少,情况却不见好转,还惹来一堆麻烦。
因为腿疼不敢正常走路,去年6月,成女士去医院检查,当时医生表示,是股骨头出现病变,建议成女士在早期尽快治疗。之后,成女士的女儿听说,在辽宁路南一胡同,有家养生馆,那里有位刘老师挺厉害,据说那家卖的产品正适合母亲服用。
于是成女士没有去医院治疗,而是慕名找到了那家养生馆,接待她的正是之前听说的那位刘老师。成女士说,起初,刘老师只向她介绍了一种名为同源酵本草的产品,当时她花六百多买了一盒,吃了二十多天。不过,感觉效果不明显,于是后来又加了两样其他产品。
就这样,三种产品一起服用,成女士陆陆续续花了三万多元。可坚持了一年多,成女士觉得,自己的病情并没有好转。
花了三万多元,却不见效果,成女士和家人都挺上火。11月10号,成女士和女婿小董一起找到了金木同源堂养生馆的那位刘老师,想当面好好问问,这一问才知道,原来成女士吃的根本就不是药。
小董说,岳母吃的三种产品,分别是同源酵本草、同源返青菊苣粉和同源葆青牛骨髓粉,这三样东西就是普通的食品。可是在这之前,成女士一直是它们当做药物来服用。还期待着能把病治好。
得知自己服用了一年多的这三样产品不是药。成女士挺后悔,不管是否有人推荐,毕竟最终还是自己决定要去那家养生馆的。那么,情况是否如成女士和女婿小董所说呢?养生馆的刘老师说成女士和他们的产品没有缘?又是什么意思呢?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电话联系了那家养生馆。
记者拨通养生馆的电话,接电话的正是成女士所说的那位刘老师,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对三种产品进行了咨询。
金木同源堂养生馆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成女士服用的这三种产品,它既不是药品,也不是保健品,它就是一款食品。
既然是食品,那么,这食品能治病吗?电话中,这位刘老师说,服用这种产品能够滋养骨髓,激发人体的自身免疫力,说到这,他还举了一个买过他们家产品的消费者的例子。
金木同源堂养生馆 刘老师:他不是风湿在床上都下不了炕吗,/完之后不下地了吗,出去打工了。(这个也能治风湿吗?)能啊。/(吃这个食品就能把风湿、甲亢都能吃好吗?)对,什么牛皮癣,股骨头坏死,(都能吃好?)对。
这产品真的有那么神奇吗?14号上午,记者来这家养生馆。接待记者的是一名男子,正是此前电话中的那位刘老师。说到成女士的事儿,刘老师说,自己从来没跟成女士承诺过,服用他们的产品能把病治好。
既然没跟成女士宣传过产品可以治病。那么为何在与记者的电话沟通中,却说能够将身体的疾病吃好呢?
记者在屋内转了一圈,发现在房间内的一个宣传板上写着同源双青的功效,能调整九大系统疾病。
记者注意到,宣传板上的标注着同源返青菊苣粉和同源葆青两款产品的功效。但在两款产品的包装上,并没有看到宣传板上面所提到的这些功效。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产品的生产厂家,河北省的安国市金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对于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是否有经销商存在夸大宣传的行为,客服人员表示,以前他们也曾接到过消费者反映的类似情况,对此,公司已经成立了监管部门,对销售行为进行规范。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上,记者在食品一栏,输入河北金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结果查询到了成女士所购买的同源酵本草的信息,产品名称为:饮料(固体饮料类)。 而输入另外两种产品的生产批号,并没查到对应的产品。随后,记者拨打了吉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
吉林省食品药品投诉电话 工作人员:没查到批准文号的备案信息是吗?(对没查到备案信息)有可能是假冒伪劣的产品,这个不能直接去断定,需要取证调查的,如果这位消费者怀疑他购买的食品如果是涉及到这方面问题可以来这里进行举报。
关于这产品,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养生馆方面始终表示,压根儿他们也没说过自己卖的是药品。至于消费者是怎么认为的,这事儿他们管不了。可是在介绍产品时,宣称能调理身体、调理疾病。这样的宣传显然容易让消费者糊涂。那么,这样的宣传是否合理呢?
记者查询了解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第七条: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其中第十三条还规定: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针对那家养生馆的工作人员所说,“产品能调整疾病”,对此,吉林省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宣传用语也涉嫌夸大宣传。
省消协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商家涉嫌夸大宣传, 应由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检查和认定。记者将情况反映给了长春市工商管理局宽城分局芙蓉工商所。所长王宏伟表示,10号他们也曾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当天就派人到那家养生馆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养生馆确实存在夸大宣传的问题。
此前,记者曾以消费者的身份拨打过养生馆的电话,电话中工作人员曾宣传有人用了他们的产品后,把身体调理好了,对于这段录音,现场,记者也提供给了王所长。
王所长表示,他们将继续对此事进行调查。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类似食品的过程中要提高警惕。
现如今,市面上琳琅满目的营养品、保健品,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加之销售者的巧舌如簧,现身说法。消费者的心里防线很容易就被攻破,但是营养品绝非保健品,更不是药品。即便它对身体有些益处,也无法取得治病救人的疗效。
(资料1)北京的连大爷和老伴一起生活,不久前,一位自称是某保健品公司的推销员上门推销,一听保健品能对老伴的高血压有显著治疗作用,二话没说,连大爷当场凑了2万6千多了买了不少,可是服用却丝毫不见成效。疏不知,连大爷所购买的这些所谓能治病的保健品,甚至没有正规的生产厂家,疗效可想而知。
(资料2)玛咖,是一种草本高原植物,在南方地区较为常见,近年来被传的神乎其神,有人将它过度包装,宣扬能提升男性体内荷尔蒙,提升精力,补肾虚。不过,专家表示,玛咖含有一些生物碱类物质,蛋白质的成份较高,确有一些增加体力、耐力、抗疲劳等作用,但玛咖只是一种健康食品,不是保健品,更不是药品。治病功效,根本是子虚乌有。
要想弄清楚它们的区别,就要明确它们的概念。其中,营养品,是营养素制剂,用于补充人体膳食摄入不足而缺乏的营养成分,以改善身体的营养状况。保健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一般能调节人体技能,起辅助治疗作用,长期服用可使人体受益。药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几者的生产配方,产品质量,效果,以及临床验证,都有相当大的区别。为防止将不良商家故意混淆概念,误导消费者,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当中,对标签上的说明、保健品的功效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保健食品说明书和标签中不得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
不得标注有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或者图形;
不得标注具有描述性或者欺骗性夸大宣传以及易导致消费者误认误购的商标;
涉及的企业或单位名称,不得出现非生产经营企业名称,如:“XX监制”、“XX合作”、“XX推荐”、“XX授权”等;
不得以直接或者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保健食品与另一产品混淆,不得以字号大小和色差误导消费者;
注意事项中应当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能用于疾病预防、治疗”。
所以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说明书,药品有国药准字号,保健品只有健字号或食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