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兼职淘宝“刷单” 被骗720元无处索赔

30.11.2015  11:29

家住 长春 市双阳区的张女士几天前在网上找了一份帮淘宝刷单的兼职工作,但对方要求张女士事先付款,然后对方再将钱转给她,结果张女士付了720元,对方还让她继续刷单付钱,这时的张女士才恍然大悟,自己貌似上当了……

张女士说,她在网站上看到了一份兼职工作,只要动动手指,帮助淘宝卖家刷单、赚好评,就可以轻松获得利润,于是她很快便与这家兼职招聘公司达成一致,按照事先说好的,首先预付对方保险金200元,然后根据她所刷单的数量以每单的价格多少挣取相应的提成利润,为了赚得更多,张女士分别用多个IP地址申请了多个淘宝账号,在同一家网店刷单。仅仅几天时间,她不断地在这家卖生活用品的小店购物,之后店主再将她购买的商品钱数打给她,可一连刷了好几单,支付给对方720元,都不见对方将钱转给她,反而还让她继续刷单,付款购物。这时,张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很可能是上当受骗了……

在全省开展的“防盗骗  保民安”的过程中,电信网络诈骗就作为其中的一项工作重点。对此,民警表示,打着网络兼职刷单的旗号,诱骗人们做兼职刷单赚钱的伎俩很多,市民抱着“天上掉馅饼”的想法更是不靠谱。选择适合自己的赚钱方式非常关键,对于初入网络淘金的新手来说,首先一定要学会选择有保障的网站,不要稀里糊涂就被人骗走了钱财。

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对无效民事行为做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刷客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虚假交易,目的是欺骗消费者对网店信誉度的信任,从法理上分析,淘宝刷客明知是虚假交易而故意为之,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为此,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姝律师表示,像张女士帮助卖家作弊、引诱消费者购买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淘宝刷单涉嫌与商家一同欺诈消费者,行为存在过错,即便是上当受骗,也不受法律保护。建议张女士和其他遇到类似情况的市民理性对待,选择合法的兼职,以免上当受骗却无从维权。

城市晚报  记者  李娜  实习生  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