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女子偷父母105万女子已经获释

21.11.2014  11:51
核心提示: 100多万元啊,你都花哪儿去了?”面对亲生女儿,焦急的父母又气又恨。“我,我把钱全都赌没了……”李某回答的声音很低。8个月时间,长春女子李某分两次从父母银行卡里取出共105万元后失踪,气愤的父母在寻找女儿无果后,到警方报案,举报自己的亲生女儿。

   新闻回放: 近日,长春女子李某因沉迷网上赌博游戏“牛牛”,偷取父母辛苦打工费100余万元。因涉嫌盗窃罪,李某被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全安广场派出所民警在长春市宽城区一旅店内抓获。

   新文化报讯(记者 陆续 通讯员 陈莉 刘莹) 100多万元啊,你都花哪儿去了?”面对亲生女儿,焦急的父母又气又恨。

  “我,我把钱全都赌没了……”李某回答的声音很低。

  8个月时间,长春女子李某分两次从父母银行卡里取出共105万元后失踪,气愤的父母在寻找女儿无果后,到警方报案,举报自己的亲生女儿。

   女儿两次盗走105万元

  李某今年26岁,虽然她没有工作,但花钱时大手大脚。因为父母常年在日本打工,钱都是父母寄来的。

  李某寄宿在长春的姑姑家,姑姑有一张其父亲的银行卡,卡内有大量现金。2013年,李某迷恋上了网上赌博游戏“牛牛”。2月份的一天,她将父亲的银行卡和身份证盗出,并将卡内的32万元取出。

  10月份,深陷赌博的李某将32万元钱花得差不多了。这时,父母从日本回了国,她又偷走了母亲包里的一张银行卡和身份证,并将卡内的73万元钱取了出来。

   与母亲取钱时逃跑

  几天后,父母准备回日本。母亲与李某一起去银行取钱当作路费。李某这回可吓坏了,她自知心中有鬼,还没到银行门口,便偷偷地逃走了,没和母亲说一句告别的话。

  母亲十分纳闷,说好一起取钱,女儿咋没说一句话就走了呢?母亲准备先取出钱再找女儿,然而,银行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卡里面一分钱都没有了。这时,她想到了女儿的异常行为,感觉女儿的离去和丢失的73万元有关系,回家后,她让丈夫查询了其银行卡里的32万元钱,结果,丈夫卡里的钱也没了。夫妻俩明白了,是女儿把银行卡里的105万元全都取走了。

  李某离家后便杳无音信,彻底和家人失去了联系。

   失踪7个月后被抓

  李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无暇照顾女儿,她从小就缺少父母的陪伴和关爱,父母能给予她的只有金钱。时间长了,李某渐渐失去了对父母的依恋和感情依托。特别是在迷恋上网络赌博后,她对金钱的渴望更加强烈。李某逃走后并没有离开长春,而是和男朋友在小旅店里住了下来。

  2014年2月,李某仍然没有和家人联系,身在日本的父母十分生气,他们觉得孩子被惯坏了,应该惩罚一下她。于是,夫妻含泪到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全安广场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于今年5月份成功将李某在长春市宽城区一家旅店内抓获,此时,李某已失踪了7个月,身无分文,偷走父母的105万元都被她在网上赌博挥霍了。

   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只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爹娘。”这句话用在李某父母身上显得格外贴切,在得知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抓后,一下子就心软了。李某的父母原谅了女儿,为她聘请了律师。其父母认为,虽然他们对女儿的行为十分失望,但是对自己为人父母的失职却很后悔,他们原谅了女儿,希望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给女儿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特意组织了一个听证会,一些人大代表、法学教授和公安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这个听证会。检察院认为,根据2013年最高法和最高检《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检察机关在坚持公平正义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效果,李某的父母已原谅了她,如果李某受到了刑罚,那么就会破坏她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和感情,对于这个案件,没有被害人,如果判决了,双方都是输家而没有赢家。

  听证会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目前,李某已无罪释放,她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没有多余的辩解,并有着深深的悔意,表示以后一定要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