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西校区教师家属楼 电表走字多到底啥原因

18.12.2015  08:44

王先生和家人是租房住,在目前这处房子已住了一年多,其它方面没觉得有什么,但是,对这电费,王先生却有些耿耿于怀,他觉得这一年的电费有些多,每月平均450度左右,一年的房费顶上他两个月的房租费。

王先生租的房子是长春大学西校区的教师家属楼,房东胡先生在长春大学工作,学校每三个月会自动从胡先生的工资卡里扣除这期间的电费。王先生说,他们租房时,就约定好了,房租不包括电费,租房期间产生的电费要另行结算。

今年6月份,王先生租房满一年,房东胡先生上门,结算租房期间的电费。王先生说,直到这时,他才知道家里一年的电费居然3000多元。

王先生觉得这电费不对劲,家里都是正常用电,怎么会产生这么多的费用呢,问题可能出在电表上。王先生说,6月份换过新表后,他开始注意电表的情况,发现截止到11月份,自家和以往一样用电,但是平均每个月才100多度,这与换表前的用电量相差悬殊,每月差330多度,多交了2000多元。

王先生说,因为电费的事,他多次和胡先生协商,希望能把多出部分的电费返还给自己,但是,对方最终没同意。采访当天,记者见到了房主胡先生。胡先生说,他发现王先生家的电费过高时,还主动联系过王先生的儿子询问原因。

王先生始终认为电费过高是电表出了问题,而胡先生则表示,之前租房的其他租户从来没有提过电费高的问题。长春大学物业中心的一位姓贺的工作人员说,王先生家的电表是他给更换的,当时更换电表并不是因为电表有问题,而是应王先生的要求换表。

贺先生说,王先生家用电量变化这么明显,与自家用电方式有关,所以暂时无法同意王先生找回差价的要求。随后,贺先生拿出一块电表表示,这就是之前从王先生家换下的电表,如果王先生坚持认为电表有问题,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鉴定,如果电表的确不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钱返还给王先生。协调过程中,王先生也同意了这个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