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召开第三届教代会暨第四次工代会筹备工作会议

07.09.2016  20:35

  8月31日,学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长春大学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妇代会”)工作会议在综合楼B区705会议室举行。纪委书记、“双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权主持会议并作动员部署讲话。   会上,校工会主席吕中华传达了《长春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春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四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长大党发〔2016〕33号)、《长春大学基层工会换届工作方案》(长大工字[2016]10号)文件精神;校妇委会主任隋力力传达了《长春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春大学妇女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长大党发〔2016〕34号)、《关于基层妇委会换届的通知》(长大妇字[2016]02号)文件精神。   陈权代表学校党委对开好本次“双代会”、“妇代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双代会”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要求各选举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精心组织好各项工作,确保会议开成一个团结务实、凝心聚力、奋进鼓劲、促进发展的大会;二是要抓好关键环节。抓好基层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保证换届工作按期完成。抓好代表的选举环节,要按照代表中直接从事教学、科研的教师代表(含双肩挑)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教职工、35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应占各代表团的一定比例等结构要求,保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抓好“四委”委员推选环节,要确保“四委”委员提名、推选等环节依规合法、规范有序进行。抓好提案征集环节,要做好宣传,广泛征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使代表的提案具有前瞻性、代表性、规范性和可行性;三是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担负起领导责任、宣传责任、监督责任,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要严明工作纪律,不得出现任何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四是要坚持勤俭办会。精打细算,严格控制会议开支,按规矩、按程序履行好相关手续。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作者:马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