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地税系统五名同志获公职律师资格

23.02.2017  19:03

新年伊始,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近日高新局张智敏、市稽查局张辉、经开局许丽、二道局王哲、直属局苏婷婷5名同志获取了公职律师资格,成为长春地税系统的首批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是具有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或司法资格证,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具有国家公务员和律师双重身份,被司法部门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的人员,长春市地税系统共有5名同志获得此项资格,在以后的工作中,他们将承担系统内涉及地税的法律事务,为地税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地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和重大税务案件的讨论,代理地税参加诉讼、仲裁活动和相关法律事务等工作。

5名同志填补了长春市地税系统律师执业空白,对于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和税务干部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促进税务机关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