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启动“长春礼物”旅游伴手礼征集评选活动
为充分展现长春市特有的风土人情,积极发展旅游伴手礼市场,满足游客的购物需求,扩大长春市旅游消费,打造“长春礼物”新名片,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旅游局决定面向长春市符合相关条件的从事商品开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开展“长春礼物”旅游伴手礼征选活动。
关注一:时间安排
征选时间:2017年7月10日—8月22日
结果发布:2017年9月8日
关注二:征集对象
1.征集时间:2017年7月10日—8月10日
2.征集对象: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从事旅游商品开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
3.参选商品类别:属于长春本土生产制造的,能够反映长春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工艺制品、土特产品、文创商品、优势产品等,品类不限。要求符合游客的审美和消费需求,能够承载游客购物留念、赠予需求和传播长春旅游形象等多重功能。
关注三:征集条件
(1)参选商品必须是商品实物,并且已在市场上发售。
(2)要求具备创意性、纪念性、便携性、文化性、工艺性、实用性、多样性、经济性。
(3)能够体现长春的地域文化特点,反映旅游地的特色与风貌。
(4)具备实用价值,轻便小巧,易于携带,可批量生产,市场价格不宜太高,也不宜太低。
(5)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符合国家商品流通销售标准,且拥有相关牌照,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QS等相关证件,被认定为“长春知名商标”、“吉林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需提供相关证件。
关注四:申报形式
(1)参选企业(个人)需填写《“长春礼物”旅游伴手礼申请表》。(可在长春旅游网www.ccta.gov.cn自行下载)
(2)个人推荐需配送三张产品图片和推荐理由。
(3)自荐企业需配送三张产品图片和推荐理由,同时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品牌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档。
(4)相关材料发送至活动主办方邮箱:[email protected]。
(5)企业和个人还可以通过企业官方或个人微博帐号发布推荐内容,同时@长春市旅游局@新浪吉林旅游。
关注五:评选阶段
采用专家评审与群众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后选出10种具有长春特色的“长春礼物”旅游伴手礼。
1.群众投票评选阶段
评选时间:2017年8月11日—8月20日
新浪吉林通过专题的形式将征集的旅游伴手礼进行展示,群众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旅游伴手礼进行投票,经群众投票角逐,评选出前20种旅游伴手礼进入专家终评。
2.专家终评
评选时间:2017年8月21日—22日
邀请省内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评选出10种“长春礼物”旅游伴手礼。
关注六:结果发布
长春礼物”旅游伴手礼将于2017年9月8日长春市消夏节闭幕式活动中进行发布。
“长春礼物”旅游伴手礼评选结果公布后,主办方将通过媒体及线下活动进行推广宣传,扩大品牌影响力。同时,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在旅游景区、大型超市、车站、机场及电商平台等设置销售渠道,提升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