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草案)》征求意见

06.07.2015  12:55

  不能因为道路扩建拆除广场周边建筑

  日前,长春市规划局官网挂出《长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时间为7月1日至8月1日。公告期间如有问题或意见,请于8月1日前在长春规划网(http://www.ccghj.gov.cn)留言。

  长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共分三个层次,分别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此外,本次规划还增加了市域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部分的工作内容。

  10片历史文化街区:人民大街、新民大街、伪满皇宫、南广场、第一汽车制造厂、中东铁路宽城子车站、商埠地、宽城子、长春柴油机厂生活区、长春电影制片厂历史文化街区。

  长春历史城区包括宽城子老城、中东铁路附属地、满铁附属地、商埠地、伪满“新京”、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区和生活区。具体范围:北至长白路、北部快速路,南至南湖大路,西至辽宁路、创业大街,东至二环路、轻轨4号线,面积约32.1 平方公里。其中,宽城子老城历史片区,全面保护和传承自由城垣格局与“”字街巷格局。

  保护延续人民大街百年的历史城区公共服务核心地位。保护北段历史文化段、中段近现代文化建筑风貌段、延续南段现代风貌段的特征格局。

  在历史城区传统开放空间体系的保护与传承中,要保护和延续具有巴洛克艺术特征的圆形广场格局特征。严格保护圆广场格局特征,延续长春“圆广场、宽马路、四排树”的城市特色。保护广场作为城市公共空间中心的地位,不能因为道路扩建拆除广场周边建筑,不能将广场空间全改为道路。(记者 王小野)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