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南关消协建立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26.08.2015 10:33
本文来源: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赵宇 时间:2015-08-18 06:41:36
东亚讯(记者 赵宇) 17日,记者从长春市南关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经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关分局、南关区消费者协会共同研究,决定建立南关区消费者权益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南关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鹿城表示,经南关工商分局、南关消协依法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到南关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南关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南关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南关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在南关法院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南关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南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来源: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6.08.20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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