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南关:听证会校正审查逮捕“准星”
09.01.2015 14:34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就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盗窃一案举行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邀请公安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代理律师、被害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参加听证。
李某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加之父母常年在日本打工,疏于管教,渐渐养成上网赌博的癖好。一次,李某趁其姑姑不备,将其姑姑代为保管的其父亲银行存折和身份证等盗走,共计105万元,大部分挥霍到网络赌博上。
听证会上,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批准逮捕。辩护律师认为盗窃家庭成员财物的行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并出示了犯罪嫌疑人父母对其予以原谅的视频资料,称多年没有尽照顾和教导的责任,希望给孩子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认为,对于一个没有前科劣迹、相对单纯的小女孩来说,教育和挽救是最重要的,将本案作为犯罪处理不利于家庭关系的修复,可能将犯罪嫌疑人推向家庭和社会的对立面,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
最后,参考公开评议结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系被害人唯一子女,无前科劣迹,并已获得父母谅解,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偷拿家庭成员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的规定,决定不批准逮捕。
“举办听证会,既有校正审查逮捕的‘准星’,又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该院副检察长蔡珩表示。
本文来源: 人民检察院
09.01.2015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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