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力减工业污染促空气改善
从今年起,长春市将实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工程,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重点整治大型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为市民创造更优的空气环境。
作为老工业基地,长春市工业污染在空气污染中占比较大。多年来,长春市多措并举积极控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目前,全市4907兆瓦火电机组实现了全脱硫,4853兆瓦机组安装了脱硝设施,占总装机容量的98.9%;6条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建成脱硝设施;全市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在95%以上。长春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3.36%、4.52%、2.36%和2.18%,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
从今年起,长春市将实施更为严格的工业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管理,强化清洁生产审核。严格环境准入,提高高污染、高能耗“两高”行业准入门槛。将5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7个产能过剩行业的重点企业全部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到2017年,力争实现高耗能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关停中小型重污染企业,加快高污染企业搬迁。重点对城区内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规模小的工业企业依法取缔关闭。加快铁北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推进长春新区建设,重点实施长春宝成生化发展有限公司等16家高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退城入园。
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行业高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和退城入园。
实施工业企业达标治理,重点时段停产减排。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14台2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10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20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完成水泥、商混等重点行业物料储运系统、料库密闭化改造。在重污染天气频发的秋冬交替季节,对火电、水泥等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或季节性停产。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根据预警等级,对上述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限产限排措施。
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以一汽解放、轨道客车、吉林亚泰、中粮榆树公司等国家级“两型”试点企业为依托,在交通运输、建材、粮食深加工等重点行业,逐步形成“两型”工业体系。到2017年,在交通运输、建材、粮食深加工等行业形成10户左右“两型”企业。依托长春高新区、经开区,建设以低碳、清洁、循环为特征的低碳工业园区。到2017年,创建5个左右省级低碳工业园区。
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和产品。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风电装备、新型节能建材、高效换热装置、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及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等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推广。培育规范市场,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全市新兴支柱产业。到2017年,初步建立起技术装备水平高、产业市场份额大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