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15日内 这些人需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

28.03.2021  10:42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于2020年7月1日对“长春市全联超商经贸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并持续加大案件侦查力度。

  为保护受损群众合法权益,凡在“长春市全联超商经贸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的投资人,请于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逾期不登记者,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目前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过的投资人员不需要进行重复登记,尚未报案的投资人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资及返款的银行卡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付款凭证复印件、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经侦大队(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645号,电话:86002910)报案登记。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2021年3月27日

   (来源:长春朝阳公安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