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侦破侵财类案件355起 归还370余万元财物
6月23日上午,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召开“打侵财 促发展 保民安”专项行动返赃大会,将近期追回的一批赃物进行公开返还。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南关区分局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吕锋提出的工作要求,切实强化“破小案”思想,着力提高“破小案”能力,全面展开“破小案”攻势,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截至目前,南关区分局共侦破侵财类案件355起,抓获侵财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0人,非法买卖公章、印章、泄漏公民信息致使公民被骗类犯罪嫌疑人110人,相继破获租赁车辆被骗案、金饰被抢夺案、临街门市入室盗窃案等一系列案件。
破小案之破获8辆租赁车辆被转卖案
4月26日9时,曙光路派出所接到某汽车租赁公司法人王某报案称,男子闫某自2月3日起陆续从王某公司租赁了8辆车,从3月26日开始8辆车的GPS陆续离线,且闫某失联,与此同时王某在快手视频上发现自己的两辆车在公开售卖。
接警后,曙光路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与分局其他相关警种合成作战,快速侦破此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闫某将车辆从租赁公司租走后,伪造车辆车主同意转押的合同、车主身份证、车主同意转押的视频后,将车以抵押车的名义出售。办案民警查清犯罪事实后,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闫某上网追逃。同时,为进一步固定犯罪证据,为企业挽回损失,办案民警通过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线索信息和网上售车线索,历时30余天,跋涉1.1万余公里,路途上克服高原反应、泥石流灾害等客观困难,途经西藏自治区、四川省、广东省、河南省、山东省、天津市、辽宁省等地调查取证,将涉案的8台车辆全部追回,帮助被侵害企业挽回损失350余万元。
5月27日犯罪嫌疑人闫某在陕西省落网,6月5日解押回长春。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闫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闫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破小案之破获抢劫金店案
3月底,长通路派出所辖区内一金店报警称,一蒙面男子以购买金饰品为由,将金项链、金手镯等金饰品抢走,被抢饰品总价值近5万元人民币。案件发生后,分局刑警大队与长通路派出所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调查走访,并前往沿街商户调取监控录像,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
经过三个昼夜锲而不舍的缜密侦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对抢夺金饰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联合专案组在看管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办案民警连续作战,成功找到两名涉案人员,追回被抢黄金饰品。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破小案之破获大量地热施工物资被盗案
7日6时许,幸福派出所接到被害人王某报警称,其存放在一门市房内的大量地热施工物资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经了解,被盗物品包括1529个截止阀、进口分水器8套。民警通过询问施工工人和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发现犯罪嫌疑人为一个男子,在6日23时实施盗窃。民警通过摸排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居住在万顺小区,并于7日19时许在万顺小区将犯罪嫌疑人金某抓获,并追回全部赃物。
经讯问,金某对盗窃地热施工物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破小案之破获诈骗、盗窃案
3月28日,自强街派出所接到被害人刘某报案称,2019年3月康某以卖刘某白色凯迪拉克轿车的名义诈骗刘某人民币共177954元。接警后,民警立即立案侦查。经缜密侦查,民警于5月12日在宽城区一洗浴内将犯罪嫌疑人康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康某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结合讯问结果和调查情况进行研判,判断犯罪嫌疑人康某还有其他违法犯罪事实没有交代,经进一步讯问,康某交代了2020年2月至3月趁认识的叶某不在家时,将叶某戒指、貂皮等物品盗走,并对赃物进行售卖。民警为挽回被害人叶某的损失,根据犯罪嫌疑人康某的供述进行追赃,已追回部分赃物,合计价值13200元。
破小案之破获入室盗窃案
5月8日11时24分许,自强街派出所接到李某报警称,一部苹果ipad在家中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初步判断此案系入室盗窃。民警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征和案发时周边监控录像进行追踪,经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南关区滨河西区居住。经身份核查,民警确定犯罪嫌疑人为张某。5月8日20时许,民警在犯罪嫌疑人张某滨河西区居住地将其抓获,追回被盗苹果ipad一部。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张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在此次返赃大会上,南关区分局将破获案件中追缴的黄金饰品、手机、名表、车辆等一批财物返还给受害群众和受害企业,共计价值370余万元。受害群众和受害企业将锦旗送到分局领导和办案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及时侦破案件,为其挽回经济损失。
(来源:长春晚报 记者:孔令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