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 曝光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
经过长春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乱鸣喇叭和安装、使用高音、怪音喇叭等现象明显减少。但是,长春交警在近期管理中,发现还有个别驾驶员在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将处以50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禁止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名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九项之规定,对在禁止鸣喇叭区域或路段鸣喇叭的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在2017年1月1日即将湿湿的《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还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得安装、使用高音、怪音喇叭,大功率音响,这些违法行为将被处100元罚款。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遵守相关法规、条例,为广大群众的生活坚守噪音污染。
2016你那12月初,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设“交通违法曝光”。连日来,已经对长春城区内数百起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和微博进行了曝光。
对于仍然违法的驾驶员,对于安装、使用高音、怪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违法行为,除处罚外,还将强制拆除。
看到自己活着亲友的违法行为被曝光,您是否觉得脸红呢?曝光不是目的,遵守才是第一,让我们都来遵守交通法规,让城市交通越来越安全有序,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健康有活力。
交通违法曝光:
时间 姓名 地点 车牌 类型
2016年12月29日 17:38 宋庆国 星火路 吉AK2003 禁鸣区(路段)鸣喇叭
2016年12月29日 17:14 梁红雨 火炬路 吉AA2203 禁鸣区(路段)鸣喇叭
2016年12月30日 09:44 谢从梅 前进大街 吉AG0689 禁鸣区(路段)鸣喇叭
2016年12月30日 13:40 刘国 南环城路 冀BQ2625 禁鸣区(路段)鸣喇叭
2016年12月30日 13:51 陈伟智 生态广场 吉A916L0 禁鸣区(路段)鸣喇叭
2016年12月28日 08:51 李东洋 东风大街 吉A5R866 禁鸣区(路段)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