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启动行人、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

03.03.2017  03:07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对行人、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按照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要求,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3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3月1日当天,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动千余名警力,并组织协勤人员和志愿者走上街头,在全长春市范围内展开了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3月1日13时30分,记者来到工农大路与红旗街交会处,此时交警部门已在路口处设立了多块交通提示展板,同时执勤民警正向过往路人发放着宣传单。在路口的北侧,执勤民警已经查扣了多台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动车,记者看到,其中不乏一些外卖送餐车。

  “这辆电动车在红灯的时候越过了停止线停车,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是不准载物的,他这个车后面有一个送餐的箱子,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三中队教导员苏杭说,交警部门将依法暂扣该电动车,并处以20元罚款。据苏警官介绍,在日常执法中,电动车载物或者超标电动车,都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是交警部门此次行动中严查的交通违法行为。

  随后,来到了解放大路与西民主大街交会处踏查,由于该路口正位于吉大一院门前,人流比较密集,多名民警正在路口指挥着交通。

  “我们这个路口比较特殊,人流较大,同时又临近医院,很多路人都很急切,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情况时有发生,我们只能派民警全天候地进行管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大队大队长魏振全告诉记者,该路口的管理一直都是朝阳区交通管理的一个难点。“在管理的过程中也遇到过一些矛盾,比如一些病人家属着急到医院看望病人,就不遵守交通秩序,强行闯红灯。”魏振全表示,他希望通过这次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能够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文明交通的概念,能够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据统计,2016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可控,四项指数稳中有降,但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呈现上升趋势并且所占比例较大,经统计分析2016年涉及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56.78%。从今年1月份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统计情况来看,我省交通事故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及乘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及乘员、行人死亡人数达到99人,占总量的56.25%。2016年,长春市发生涉及行人的死亡事故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3%;涉及二轮摩托车的死亡事故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24%;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事故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5.3%。

  “行人按照人行道通行,电动车应走非机动车道,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头盔,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交通环境更好。”据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徐刚介绍,3月1日当天,长春市共出动了上千名民警,组织协警、志愿者上街进行宣传,同时对街路周边的企事业单位也进行了全方面的宣传。“这次专项整治,要做到让全社会知晓,让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减少违法行为,目的就是消除交通违法行为,让城市交通环境顺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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