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再次曝光违规驾驶员
为了巩固交通整治成果,把交通整治上升为今后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的长效工程,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12月6日开始,再次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12月6日7时,记者随交警兵分几路,对早高峰期间个别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7时47分,在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会处,在由南向北的机动车道上,车牌号为吉A1969A的白色私家车进入了交警的视线。这辆车开启着左转向灯,但是却不依次在左转向车道内等待,而是在距离路口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占用直行车道停车等待,导致后方直行车辆无法正常行驶。
在交警的指挥下,这辆车停在路边接受检查。驾驶员张某出示的驾驶证显示,他1966年出生。张某称,他在某集团工作,平时上班都是走这个路口。“以前早高峰这个路口左转弯车多的时候,就有交警指挥车辆借用直行车道通行。我今天有点儿习以为常了,虽然没看到交警指挥,但我以为还可以那么走呢。”
交警向张某指出了他的交通违法行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应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如果有交警指挥示意的情况下,像张先生这样的行为是可以的,但是没有看到交警指挥,这样驾车是绝对不允许的,不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而且极其容易引发交通拥堵。”
7时55分,人民大街与自由大路交会处,路口有多名民警正在指挥交通。此时,这个路口的人民大街由南向北方向的车辆已经基本饱和,在马路最西侧的公交车专用车道上,几辆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私家车被交警拦截了下来。“这几辆私家车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直行,也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对于这种违法行为,也是我们要重点整治的。”民警表示。
在采访中,违法行驶的驾驶员孙先生告诉记者,他之所以占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主要目的是为了节省时间,尽快通过路口。“我看直行车道上的车太多了,不想排那么长时间队,所以就占用了公交专用车道。”面对交警的处罚,孙先生表示自己愿意接受。“公交专用车道确实不应该占用,下次长记性了。”
记者在这个路口观察发现,短短5分钟时间,就有近10辆私家车占用公交专用车道直行。交警表示,目前交警部门提出的公交优先理念,就是要提高公交车出行的效率。“一辆私家车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就有可能导致公交车上一车人都上班迟到,所以这种违法行为必须治理。”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长春交警近期将开展冬季交通整治工作,坚决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持续性的交通拥堵,确保冬季交通安全运行。
违法曝光信息明细表
2016年12月6日
编号 时间 地点 车号 车型 违法行为
1 6:59 人民大街 吉A2VH9C 小型 违法占用公交车道
2 7:02 人民大街 吉AG2324 小型 违法占用公交车道
3 7:07 人民大街 吉AFK687 小型 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
4 7:07 人民大街 吉A4899R 小型 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
5 7:07 人民大街 吉AJH889 小型 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
6 7:07 人民大街 吉ADU310 小型 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
7 7:07 人民大街 吉A1179G 小型 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
8 7:08 人民大街 吉AHT197 小型 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
9 7:08 人民大街 吉AZJ128 小型 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
10 7:08 人民大街 吉AL9809 小型 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
11 7:08 人民大街 吉AJH979 小型 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
12 7:54 人民大街 吉A3ES52 小型 越线行驶
13 7:54 人民大街 吉AN951N 小型 越线行驶
14 7:54 人民大街 吉ACH662 小型 越线行驶
15 8:03 人民大街 吉AY0579 小型 违法占用公交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