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五项举措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23.11.2017  11:38

  今年以来,在全省“双创”大环境下,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不断突破创新,突出重点,积极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截至8月末,长春市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扶持1236人,发放金额近1.8亿元,环比增长88.3%。其中,个人创业者发放贷款 960人,发放金额12 446万元,中小微企业发放16户共5 480万元。长春市本级扶持740人,发放金额13915万元。

   突破政策,提高创业贷款优惠力度

  今年3月,长春市新出台了《长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在省文件的基础上对诸多方面进行了突破:取消了自提交贷款申请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内,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的限制;提高了贷款额度,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可以申请30万元,企业贷款由最高400万元,上调到最高500万元;增加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免除反担保贷款;增加了异地反担保措施;对超出中央和省里规定贴息范围以外的贷款实行财政贴息等。这些政策方面的突破,对全市创业贷款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扩大宣传,提高创业贷款知晓度

  多措并举,全方位多途径进行宣传。一是组织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宣传月活动。各县(市、区)在辖区内集中开展创业贷款宣传活动。印发政策宣传单10万份、宣传手册1万份,走街串巷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在各种新闻媒体上持续宣传贷款新政策。在《长春日报》和《新文化报》上刊登创业贷款政策,通过交通之声播放创业贷款政策解读,并借助创业梦想等创业促就业栏目、各类创业促就业活动等媒介宣传报道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制作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片、创业担保贷款公益广告,在各新闻媒体及交通主要干线LED大屏幕滚动播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信息辐射范围。三是走访各类商业场所大范围宣传。制作创业贷款政策宣传单,走访各大商业银行、各商业协会,在繁华街路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宣传。四是召开由全市各界商会、协会、企业联盟等各类社会组织参加创业贷款政策解读会。通过各类经济组织介绍宣传贷款新政策,研究合作方式,开创共享共赢新模式。

   突出重点,加强并扩充与金融机构的合作

  贯彻落实《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文件精神,重点做好中小微企业贴息不担保创业贷款工作。今年4月20日,长春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共同举办贴息不担保创业贷款合作银行签约仪式。目前,合作的银行包括吉林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等11家,实际经办银行多达67家。截至目前,由银行推荐并通过审查符合贴息条件的企业 34户,申请贷款金额11 469万元,其中银行实际已经发放贷款金额5 180万元。

   加快节奏,提高创业担保贷款的工作效率

  在加大政策优惠、扩大合作范围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一是优化人员组合,增加了人手,成立了7个现场考核组,实行全天候审核服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银行部门专家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规范评审程序,经多方考察全国各地和省内兄弟城市的工作经验,聘请了财政部门和国有大银行的专业人员,对工作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专业化规范;四是简化手续,加快窗口受理、现场审核、项目评审、抵押登记等速度。通过这些措施,保证了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7天内实现现场审核、项目评审、现场签约等工作,极大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效率。并做到办事流程公开、政策依据公开、限时办理、办事结果公开。

   加强沟通,充分发挥财政、银行部门的作用

  新政策出台后,贷款数量剧增,目前,市本级个人创业者和企业发放担保贷款已经达到8 435万元,部分经办银行出现了担保基金不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业局及时与市财政局进行了协调,实行了在不同经办银行之间调拨担保基金的办法,保证了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财政部门增加了担保基金总额度,新注入担保基金2 000万元,解决了担保基金不足的问题。针对个人创业者贷款数量的大幅增加,各经办银行也采取了增派人员和增加车辆等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创业贷款发放工作。

  (吉林省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