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举办快闪活动宣传禁燃 有违放鞭炮者可举报
20.01.2016 11:15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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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6日,《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规定“四环路以内区域,在任何时间均禁止燃放、经营、储存和运输烟花爆竹”。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对长春的禁燃工作来说是一场大考。19日,长春市禁燃办在红旗街万达广场举行了“禁燃为大家 文明过佳节”“快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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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6 11:15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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