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与吉林工商学院共建“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

22.11.2014  11:24

  吉林工商学院30名学生在法院旁听民事案件审理

  日前,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与吉林工商学院共建“大学生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签字仪式。双方共同签署了《共建大学生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协议书》,吉林工商学院首批聘请长春中院10名法官担任本校客座教授。仪式结束后,吉林工商学院30余名师生参观了长春中院法律文化长廊和诉讼服务中心,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

  为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吉林工商学院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协商,在长春中院建立吉林工商学院大学生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双方共同实施人才培养工程。长春中院政治部主任王国睿在致辞中说,与高等院校共建法制教育与社会实践基地,是法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司法实践与法制教育融合互长、共同进步的有效举措。

  长春中院首批选派10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强理论功底的法官担任吉林工商学院客座教授。在签字仪式上,吉林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初长洲向10名客座教授颁发了聘书。

  今后,长春中院将通过参与法学教育研究、接收学生社会实践、安排学生观摩庭审、指派优秀法官授课、指导开展模拟法庭、共建法制宣传和法律志愿服务平台等形式,帮助和指导吉林工商学院师生开展法制教育,提高青年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长春中院民四庭副庭长李雨萍代表客座教授作表态发言。吉林工商学院会计学院2013级崔婧代表学生发言。

  签字仪式后,吉林工商学院30余名师生在法官的引导下参观了法律文化长廊和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法院案件受理流程,感受深厚的法律文化。最后,学生们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第一次进入法庭,感觉很庄严,也很受触动,以后我们还要加强法律学习,多向法官老师请教,做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一名学生在听审后感慨地说。(张玉卓  记者:孟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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