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毒品案件证据问题研讨会
为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有效惩治毒品犯罪,保障社会和谐有序发展,日前,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毒品案件证据问题研讨会,邀请长春市检察院、长春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人员参加。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副院长刘德孝出席研讨会。
研讨会分为主题发言和自由讨论两个环节。长春中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肃首先介绍了毒品的严重危害以及目前禁毒斗争的严峻形势,呼吁与会人员深入交流在办案中遇到的问题,更好地形成合力,有效惩治毒品犯罪。
在主题发言阶段,刚从最高人民法院毒品犯罪案件专题培训班学习归来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侯哲法官,介绍了培训的主要内容。随后,訾效云法官在发言中阐述了证据对于有效惩治毒品犯罪的重要性,介绍了审理毒品案件过程中法官审查判断证据的基本思路,对规范调查取证提出了相关建议,同时就技术侦查措施取得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而卢玉红法官则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做了主题发言,介绍了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及处理方式,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长春市检察院、长春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分别就毒品案件的取证问题和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据标准等问题展开发言。
在讨论阶段,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有效惩治毒品犯罪和严格证据裁判之间的关系、“毒、赃分离”的毒品案件中证据的审查和判断、技术侦查措施取得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长春市检察院及长春市公安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研讨会对进一步规范毒品案件的取证问题具有重大意义,是对既往已有工作思路及工作方式的扩展和有益补充,希望长春市法院以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多举办一些类似的研讨会。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对本次研讨会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在当前国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背景下,此次研讨会的选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会人员通过交流对毒品案件证据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就毒品案件取证规范化等问题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他强调,要严格把握刑事法律与刑事政策,把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