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严查司乘人员车外抛物行为 20天233人受处罚

21.04.2015  11:05

   城市晚报讯 车外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更是一种违法行为。昨日,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严查车外抛物行为。与此同时,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对长春市主要街路进行了检查,严查司乘人员车外抛物行为。

  当日9时48分,解放大路与吉顺街交会处,一辆正在等红灯的私家车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 队的交警拦了下来,原来该车司机王某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车外抛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王某不好意思地接过100元的罚单,表示以后一定管住自己的手,不仅自己不再车外抛物,也要用自己的经历告诫身边人。

  记者从长春市城管委办公室获悉,对车外抛物的整治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高清摄像头、交警执法人员驻点整治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的开展,整治车外抛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从4月初至今,各城区、开发区针对车外抛物行为已对233人进行处罚、对330人进行教育。 (记者 姜永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