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男子为证明老人死亡 被要求到墓地拍照
新闻回放:4年前,长春市民刘先生77岁的父亲过世。最近他打算把父亲名下的车卖了,需先办理继承公证才能买卖过户。公证处按法律规定,需要他提供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可爷爷奶奶过世50多年了,老家还在辽宁省,具体地址不详。这个证明怎么开?
我们一生到底要办多少个证?广州市有一位政协委员曾估算,中国人一生大约需要办103个证,这还算低估的。
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事情要办理需要到各种部门去开证明,各种奇葩证明也搞晕很多人。常常碰到的最难开的证明,有些不是因为办理程序复杂,而是因为历史原因,使有些东西无法再证明。
为证明老人死亡
要到墓地拍照
讲述人:长春市民李先生
长春市民李先生的岳母一年前突然离世,老人走后,留下房产和一大堆存折。因为老人走得急,没留下任何遗嘱,就连存折的密码也没告诉家人。
李先生的妻子是老人唯一的女儿,继承这份遗产,却费尽周折,整整跑了两个月。
原来,要继承房产,公证处要求李先生的妻子拿出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死亡证明,可这4位老人已去世几十年了,死亡证明根本没有。要证明这4位老人已经去世,可以去查户口,可当时的户口都是手写的,没有电脑存档,也查不到,最后公证处给出办法———去4位老人的墓地拍照。
没办法,最后只能使这招。
除了证明老人死亡外,还要证明李先生的妻子是独生女。
这比证明四位老人死亡还难,因为街道、户籍部门都拒绝开具这个证明,最后为了能证明岳母只有一个女儿,找到岳母原单位和3位老邻居,又找到街道,才开出来了这份唯一女儿的证明。
这些手续跑下来,整整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后来李先生去银行取老人的存款,依然是需要公证处的一大堆证明,为了不再费周折,李先生和爱人使了很多办法,先是猜密码,按照老人的习惯猜银行密码,还有就是看存折里存款不多的话,就选择放弃了。
A 死亡证明
去世多年的亲属开死亡证明难
一般在办理财产继承时,多用到死亡证明。在众多难办的证明中,死亡证明算一种,难就难在要开具去世多年的人的死亡证明。
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由哪些部门开具?
2013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一、医疗卫生机构、来院途中死亡者:由负责救治的执业医师填写。二、家中、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结果并进行死因推断之后,填写《死亡调查记录》及《死亡证》。
同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
根据规定,目前能够开具死亡证明的机构一是医疗部门,二是公安部门。对于去世多年的,这两个机构很难开具出证明,因为都没有那时候的记录。户籍部门说,1999年前,还没有电脑录入信息,所以这之前的信息查不到,公安部门就无法开具这份死亡证明。
去世多年咋开死亡证明?
户籍科的民警建议,像老人去世几十年,派出所找不到当时的档案,无法出具死亡证明这种情况,可以由直系亲属到法院申请公示,宣告死亡后即可证明已死亡。律师认为,如果派出所查不到户籍信息,无法开具死亡证明,可以考虑由去世者单位、所在社区或死亡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如果这些路都行不通,可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确认房产继承人资格,然后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申请公示宣告死亡的用时会比较长一些。
B 亲属关系证明
户籍信息查不到证明亲属关系难
办理移民、继承遗产、出国都需要出具亲属关系证明。一般要证明亲属关系,第一个想到的部门便是派出所,但很多人却无法证明“你妈是你妈”、“你爸是你爸”。
户籍信息为什么查不到?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户籍部门的人说,通常都是因为户籍信息查不到,户口迁移、注销等情况,父母的户口和子女不在一个本上,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落户时就信息混乱,有孩子不随父母落户,而随爷爷、奶奶或者其他亲属落户的情况,这样一来,从户口的登记信息上,根本看不出是亲属关系,所以才造成了证明难。
亲属关系还能怎么证明?
长春市国立公证处的公证人员给出建议,事实上所谓的亲属关系证明,通常是指派出所出具的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的信息,但这并非唯一的选择,有时候亲属关系也可以采取其他途径证明,比如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书、裁决书、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父母的档案等等,也可以作为亲属关系证明,办证机关在办理过程中也都会认可的。
C 单身证明
离婚证能否证明单身
“我有离婚证,为啥不能证明我现在是单身?”长春市民王女士买房子时被要求出示一份“单身证明”,她觉得自己有离婚证,就能证明自己单身。
为啥非得开单身证明?
有人说,户口本上写着未婚,就证明是单身,咋还要单身证明?
其实“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单身证明”的用处,可以说是五花八门、稀奇古怪。据介绍,目前房屋买卖、继承房产、银行贷款、出国办签证、涉外婚姻、户口迁出迁入,甚至征婚、找工作都需要“单身证明”,廉租房、低保的审核更是每年都需要。其中,大部分证明都是用于房地产交易。因为用处多,所以婚姻部门每年办理的“单身证明”要占一定的比例。
离婚证能否证明单身?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由于办理离婚再婚,离婚证并不收回,所以,有离婚证不能证明自己就是单身。目前我国婚姻登记管理和户籍管理分离,离婚虽然需要户口本,但民政部门只负责审核,并没有修改户籍婚姻状况权限,只有离婚双方拿着户口本到户籍所在派出所更改信息才行。结婚也是一样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去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那么户口信息还是保留此前的状态。
另外,法院办理的离婚信息以及当事人死亡后由公安部门注销户口的信息,民政部门也不能及时知晓,所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做到完全的动态管理。
您曾经被要求开具或者已经开过令人费解的证明吗?过程怎样,结果如何?欢迎您跟我们分享。您可以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431-96618或通过新文化报生活圈微信公众号(xwhbshq)分享给我们。
新文化记者冯艳
“卖亡父的车要开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