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海鲜市场出售娃娃鱼 市民不敢吃怕违法

07.11.2014  04:14

 

海鲜市场中卖的娃娃鱼 新文化网 陆续 摄

近日, 长春 市民张先生到一海鲜市场买海鲜,突然看到市场里有商户出售娃娃鱼。张先生质疑,娃娃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肆出售娃娃鱼难道不违法吗?市民可以随便食用娃娃鱼吗?

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自由大路与东岭南街交会处附近的这家海鲜市场内,市场里有多家商户出售海鲜,其中有一家是出售海鲜鱼类的。在靠近市场门口的大鱼缸里,3条近半米长的黑色娃娃鱼和4只甲鱼在鱼缸内悠闲地游动着。

“这是娃娃鱼吧,怎么卖?”记者问女商户。

“是娃娃鱼,450块钱一斤……”商户回答。

“挺贵啊?这东西让随便卖吗?”

“这些娃娃鱼都是人工饲养的,野生的不是黑色的,多数都是黄色的,这个价格不算贵了,去年每斤比今年接近贵一半呢。娃娃鱼又叫大鲵,不是随便卖的,我家是长春市的代理商,基本上是唯一的一家,什么手续都有!”

“买的人多吗?”

“说实话,买的人不太多!”该商户表示。

海鲜市场内商户可以随便出售娃娃鱼?市民可以买着吃吗?对于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 吉林 省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渔政科刘科长,他说,娃娃鱼的学名大鲵,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市面上出售的娃娃鱼都是人工养殖的子二代娃娃鱼,在外地的很多城市,人工养殖、出售娃娃鱼已经形成了产业链,可出售、可食用。但是,人工养殖的子二代娃娃鱼也不是可以随便出售的,需要办理相关的经营利用等手续,相关手续要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核,然后再由省水利局审批后才允许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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