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小区地热管漏水泡三家 谁担责引争议

06.04.2015  09:53

  去年,王女士在中冶蓝城小区买了新房子,打算用作婚房,要说,买房结婚这事家里的大喜事。可是这新房子被水泡了,婚期也因此耽误了。这一切,都是地热管漏水惹的祸。

  3月25日,记者来到王女士的新房。厨房瓷砖已经被破坏,橱柜、水槽也都拆了下来堆在一旁,地热管裸露在外。新装修的房子,成了这副模样,王女士说,这全都是因为2月16号,家里漏水导致的。她是去年3月份买的新房子,装修后一直没入住,她家在五楼,漏水后,直接殃及到四楼和三楼住户,楼下也都是新房子,刚装修没多久,新房子被泡,三家人都挺闹心。自家装修没有走多余的地下管线,所以不会对地热管造成损坏。三家业主都认为,地热管道是建房时开发商已经铺设好的管道,所以该由开发商来赔偿他们的损失。开发商表示,这事还需要开会研究,让大伙先等着。

  记者与王女士一同来到位于中冶蓝城小区6栋的开发公司客服部,按门铃无人应答。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中冶新奥(长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客服部的耿经理。耿经理表示,由于王女士家已经进行装修,所无法判断地热管漏水是由于建筑商施工存在问题还是业主装修不当所致。

  耿经理表示,他们正在和安装地热的公司协商,希望尽快查原因,确定责任归属,等调查结束,会给业主一个答复。

  对于此事,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宗丽娜表示,楼盘建成后,需要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新房一般都有两年的质保期,质保期内房屋出现问题由开发商承担。而王女士购买的房屋还在质保期内,如果开发商无法举证证明地热管出现漏水问题与业主有关,开发商就应直接对业主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