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副镇长岳父摇身变贫困户 副镇长被记大过

05.08.2017  15:04

  近日,辽宁省纪委通报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查处的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这7起案件分别是:

  优亲厚友,副镇长岳父摇身变成“贫困户”。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化石戈镇副镇长刘井哲在2015年11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他人擅自将其岳父一家三口填报为贫困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刘井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与民争利,冒领扶贫资金。法库县四家子蒙古族乡四家子村党支部书记张鸿雁违规领取扶贫资金。2014年,张鸿雁在任四家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没有按要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扶贫对象,并且以其亲属的名义领取了4000元扶贫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管理混乱,“伪低保”连领3年。庄河市太平岭乡歇马村村委会主任孙洪义工作失职。从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歇马村村委会管理混乱,不应继续享受低保的22户未被及时撤销低保资格,导致67009元低保资金流失。孙洪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扶贫专项经费。抚顺县后安镇农业站原站长曹路清套取农业技术专项培训款及扶贫专项培训资金。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曹路清在任后安镇农业站站长期间,以虚列教师讲课费、发放学员补助费及购买材料费的方式套取农业技术专项培训款及扶贫专项培训资金22340元,用于支付农业站的餐费、购买土特产、车辆维修费及站内其他日常支出。曹路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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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报11起扶贫领域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案例
  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全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新浪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