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镇赉县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城乡面貌发生较大变化

31.12.2015  10:36

  

   

  

  十二五期间,镇赉县紧紧围绕“四大优先”战略和“五个镇赉”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乡环境,强化社会服务能力,城乡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国家卫生县城”、“中国宜居城镇”、“省级园林城”等一个个国字头、省字头称号纷纷落户镇赉,宜居、和谐、生态、文明的镇赉城正在绿色的底色下崛起腾飞。

  一、城乡规划高质量开展

  一是第四轮城市规划修编全面完成。镇赉县委、县政府聘请哈尔滨工业大学规划设计研究院对镇赉县进行了第四轮城市规划修编,修编人员多次考察、勘测,历时四年才完成规划修编工作。新《修编》把镇赉县定位为“草原湿地生态城”,对镇赉县城乡发展的指导意见是:“突出区域协调、城乡统筹、产业发展、城市特色、预留弹性空间及强调规划公共政策和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七个方面,并根据七个方面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绿地、供热、排水防洪、综合管廊、管线综合、供水等6个专项规划。

  二是严格执行新修订《规划修编》。在规划执行上,镇赉县对新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新修订《规划修编》,每个项目要求必须层层把关、逐级审批,确保选址用地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建设工程符合详细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符合专项规划,保证了建设行为始终在规划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有效地维护了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不断加强城乡规划基础工作。镇赉县完善了城乡规划展览馆,建立了地下管线综合系统,加强了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各乡(镇)政府配齐了村镇规划管理专门人员,这些举措为镇赉县城乡规划建设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城乡建设高速度推进

  一是城乡道路交通建设开展顺利。该县投资1.29亿元完成了“北出口、西出口、东屏镇出口”三座公铁立交桥建设;投资2.8亿元建设了省道扎赉特旗至突泉线(大岗林场至建平段)公路、县道东屏至莫莫格公路改扩建、嫩丹高速镇赉连接线及扎突公路镇赉绕越段等工程。新建和改造了城区长青路、扶余东路等20条主次干道,新建、改建路面面积30.92万平方米、人行道面积21.36万平方米,配备路灯447基杆。

  二是城市管网建设日益完善。启动实施了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建设集中式二次供水加压泵站7座,城区给水管线达到235公里,日供水能力达到2万吨;新建排水泵站1座,城区排水能力达到4.6立方米/秒,城区地下排水管网总长度达到104.26 公里;共取缔零散锅炉47个,新建大型锅炉3台,城区铺设供热管网达到99.6千米,热源总装机容量达到630吨位,供热能力达到530万平方米;城区共铺设天然气供气管线150千米,年供液化石油气300万立方米,燃气普及率达65%。

  三是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城区绿地总面积达到521.21公顷,绿化覆盖面积达到605.96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42.67%;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5万立方米,生活垃圾处理厂日处理垃圾180吨,建设城乡垃圾转运站18座;投资500多万元购置了扫路车、压缩式垃圾收集车、高压冲洗车等清扫、清运、清洗设备及管理执法设施设备,主城区基本实现了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二级保洁实现日产日清,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四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推进。五年来,镇赉县共计投资18亿元,累计改造棚户区区块47个、101.5万平方米,统建廉租住房75400平方米、1626套,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4603户、1607万元,改造城区D级危房1666 户、9.2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房 18482户,农村砖瓦化率达到72.18%。

  三、城乡建筑管理高水准运行

  房地产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制度进一步完善,交易秩序得到规范,办事效率大幅度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不断加强,监督率达到100%,竣工备案率达到100%;建筑节能管理严格执行了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认真进行,施工合同备案率达到100%;建筑抗震设计管理严格执行了相关强制性条文,新建建筑达到了抗震设防规定标准。全县物业管理企业发展到45家,注册物业管理资质企业23家,从业人员4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