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检分院党组:抓好中心组学习是严肃的政治任务

01.06.2017  21:15

 

 

 

    5月31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党组组织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中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铁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微同志要求党组成员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则》和《办法》,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铁检分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铁铭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恩林同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洋同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查连才同志,专职委员李晓明同志,副调研员李会凯同志参加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党组成员在原原本本地学习《规则》和《办法》后,都谈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领导干部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高度重视,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对全党学习具有“风向标”和“排头兵”作用。学习靠自觉、也要靠制度。制定这个《规则》,能够进一步提高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对于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具有促动作用。 

  杜微同志在学习中强调,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把《规则》的规定落到实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铁检机关各级党组要把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按照党中央和省院制定的《办法》,结合铁检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通过采取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方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二是做好情况通报。铁检党组每年要通报本级和各基层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按照《中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的具体要求,督促并落实好各项规定。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对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中心组学习,以自己的示范作用带动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通过落实学习的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激发学习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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