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手机分期付款 钱交了7个月手机没到手
祁女士一直想换一部新手机,正好有位朋友在普阳街上一家超市里的oppo手机柜台当店员,去年12月31号,她就去朋友那里,购买了一台oppoR7plus手机,原价2799元,因为手头有些紧,祁女士就办理了0首付两年分期付款的业务,每个月还款237元。祁女士说,这手机当时没货,办了手续她就回去等了,等了一个月,她再去专柜询问时却被告知,手机已经被她的朋友取走了,而这位朋友,她也联系不上了。
祁女士说,当时因为着急走,就没有多想什么,也忘记索要欠货凭证,等到一个多月后,银行卡被扣钱,她才意识到手机应该是有货了,不然银行也不会扣钱,但当她去店里询问的时候,却被告知,手机已经取走了。
祁女士觉得,既然是她购买的手机,有货也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她领取,而不是让别人代取,她也没有义务去找他的朋友要取手机。就这样,祁女士手机没拿到,反而从今年2月份到现在,她已经还了7个月的贷款,共1600多元。眼下,因为贷款的业务无法停止,祁女士也不想要回手机了,她只希望店家能把手机连本带利的还给她。为了了解详细情况,14号下午,记者来到普阳街上的这家oppo手机专柜,负责人表示,祁女士的朋友杨先生已经在年初离职了,而她购买的手机型号也没有缺过货,并且按照出货单的记录,当天就已经出货。
负责人说,出货单她不方面拿出来给别人看,上面也没有写是哪位店员标明已出货,眼下也不可能再给祁女士拿部手机或者退钱,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让杨先生和祁女士当面对质,她之前就电话联系过杨先生,已经说好晚上8点左右,在专柜见面,协商此事。祁女士表示可以,但如果协商不成,就报警解决。对此,律师表示,如果商家现在认为已经交付给消费者货物了,消费者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实自己确实没有受到相应的货物。
在此也提醒广大观众,在购买货物时,如果不能及时交付,需要事后付货的情况下,应当与商家签定协议,或者是由商家开据一个欠货的证明,来进行事后的提货,或者是相应的义务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