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情人钱不还并上门骚扰被对方捅死
12.06.2016 15:19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原标题:欠钱不还上门骚扰男子被前情人捅死
分手后情人拖欠自己数十万元迟迟不给,还经常上门骚扰。在一次冲突中,女子史某持水果刀将前情人付某捅死。近日,市高院终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史某有期徒刑15年,并赔偿死者付某的家属丧葬费等共计5万元。京华时报记者杨凤临
■指控
被告人行凶后报警并在原地等候
检方指控称,被告人史某与被害人付某(男,殁年45岁)原系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存在债务纠纷。2015年5月4日15时许,付某酒后为解决债务纠纷来到海淀区田村五孔桥某小区史某的暂住地,强行进入史某住处,与其发生冲突。史某持刀刺扎付某的左上臂、左胸部两刀,刺破付某的左肺上叶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史某作案后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史某的家中发现了两张欠条以及一张收条:2014年9月19日,付某的朋友孙某向史某出具借款30万元的欠条,担保人付某。2014年12月1日,付某向史某出具借款30万元的欠条。2015年2月5日,史某出具收条,内容为收到孙某10万元整,孙某还欠史某20万元整。
检方认为史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后,付某70余岁的父亲以及妻子顾某、两名子女共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54万余元。
史某对于检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提出异议。她辩解称,拿刀是为自保,不具有伤害付某的主观故意。被害人付某的致命伤系其拉着她持刀的手向自己胸部刺击两次形成,并非她主动刺扎形成,因此她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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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6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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