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 人大代表、特约监督员这样说
6月12日
吉林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暨吉林省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在省法院举行。
该项机制的建立既有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会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法院特约监督员参加会议,并积极发表看法,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怎么说。
全国人大代表
高桂英
吉林省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设立,标志着我省在构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方面又迈出喜人的一步。吉林法院及金融部门为此做了较多努力与工作,值得点赞。希望该中心能够为吉林省老百姓提供全方位便捷的法律援助,推动银行业纠纷调解工作,有效化解银行业矛盾纠纷,在维护社会和谐安宁稳定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省人大代表
省法院特约监督员
韩丹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我省法院、银行及银保监部门积极作为,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地运用在金融领域。吉林省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建立意味着将人民法院“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解工作的便利性结合起来,能够更加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希望该中心能够围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作出实绩,为人民排忧解难。
省人大代表
省法院特约监督员
朱立红
吉林省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是健全我省金融领域纠纷化解协同格局的重要成果。法院、银行及银保监局等部门优势互补,协同合作,能够有效满足我省金融纠纷当事人多元解纷的现实需求。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用,对老百姓而言好处是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
省人大代表
徐建国
在实体经济面临转型升级,金融领域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增加,诉讼案件也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十分必要,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能够有效化解各类金融纠纷,降低案件数量,降低维权成本。希望能够早日实现利用互联网+司法的先进调解模式,实现远程线上调解,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省人大代表
陈敏雄
由于社会矛盾存在复杂性和多样化,正常走司法程序又比较繁杂和漫长,这与人民群众快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迅速回归正常生产、生活的需求存在距离。以调解的方式介入矛盾的解决是缓解这种矛盾的良方。人民法院具有法律专业权威,金融监管部门和调解组织是金融领域的专家,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调解组织建立创新诉调对接机制,合力实效解决纠纷,能最大程度地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资金成本,还能避免因强制执行给双方当事人带来的不利影响,促使双方形成互利双赢的局面。如果能在网上调解,处理矛盾纠纷则会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希望我省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能发挥更好作用,助力企业和社会更好发展。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