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受伤 民警进行救助 痊愈后将放归自然

09.06.2016  15:47

近日, 吉林 市森林公安局丰满区森林公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救助两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受救助野生动物己移交吉林市江南公园进行救治。

“我在松花江边看到一只鸟,好像是受伤了。”6月7日早8点多,江城市民王先生将一只受伤的鸟送到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丰满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丰满区森林公安大队,副大队长王大鹏带领民警来到该派出所。“这只受伤的鸟是鸳鸯,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森林公安民警与派出所民警办理了交接手续,随后将这只受伤的鸳鸯送到吉林市江南公园野生动物救助站。

而一个月前,丰满区森林公安大队三位民警还救助了一只受伤的猫头鹰。

王大鹏介绍,当日上午10点多,江南乡二道沟村村民电话报警称,该村2社北山发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接警后,民警们立即驱车找到报警农民,在其带领下来到发现地点,发现山角下有一只身体较大的猫头鹰,由于身体受伤,爬在地上不动。民警同样将它送到江南公园。

据动物饲养班班长董勇介绍,鸳鸯右侧脚蹼受外伤,猫头鹰右侧翅膀受伤。他们会妥善进行救治,等两只动物外伤痊愈,届时将放归自然。  

新文化报( 李洪洲    通讯员  雷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