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21.10.2015  11:26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推行《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通化市林业局决定利用秋冬季有利时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全面开展巡山行动为重点,着力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等野外巡查力度,切实加大对野生东北虎、梅花鹿、豹、东方白鹳、白鹤、丹顶鹤、大鸨等动物栖息地及频繁出现地域的猎具清查收缴力度。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重点针对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展演单位、集贸市场、宾馆酒楼、药店以及其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场所,认真排查各类经营利用场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活动中,全市各县(市、区)将全面开展网格式巡护行动,彻底清理收缴和销毁猎套、猎夹、鸟铳、鸟网、毒饵等猎捕野生动物工具。对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展演单位、集贸市场、宾馆酒楼、药店以及其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坚决取缔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窝点和市场。联合工商、公安、海关等相关单位,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形成强大震慑声势,有效遏制各类违法犯罪行动。同时,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驯养繁殖场所以及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通道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和防范野生动物疫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和野生动物种群安全。

  该行动2015年10月10日开始,至2016年3月31日结束。 (齐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