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一、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实施草原保护修复、河湖和湿地保护恢复、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等工程。若尔盖草原湿地、阿尔金草原荒漠等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通过补播改良、人工种草等措施加大退化草原治理力度;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稳步提高高原湿地、江河源头水源涵养能力;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中幼林抚育,在河滩谷地开展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采用乔灌草结合的生物措施及沙障等工程措施促进防沙固沙及水土保持;加强对冰川、雪山的保护和监测,减少人为扰动;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保护恢复,连通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二、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和土地综合整治、天然林保护、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草原保护修复、沙化土地治理、河湖与湿地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完善黄河流域水沙调控、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防沙治沙、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等措施,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以梯田和淤地坝为主的拦沙减沙体系,持续实施治沟造地,推进塬区固沟保塬、坡面退耕还林、沟道治沟造地、沙区固沙还灌草,提升水土保持功能,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大力开展封育保护,加强原生林草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禁止开垦利用荒山荒坡,开展封山禁牧和育林育草,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推进水蚀风蚀交错区综合治理,积极培育林草资源,选择适生的乡土植物,营造多树种、多层次的区域性防护林体系,统筹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和退牧还草,加大退化草原治理,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开展重点河湖、黄河三角洲等湿地保护与恢复,保证生态流量,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开展滩区土地综合整治;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三、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实施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退田(圩)还湖还湿、草原保护修复、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保护修复洞庭湖、鄱阳湖等长江沿线重要湖泊和湿地,加强洱海、草海等重要高原湖泊保护修复,推动长江岸线生态恢复,改善河湖连通性;开展长江上游天然林公益林建设,加强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全面完成宜林荒山造林,加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打造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实施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全面改善严重石漠化地区生态状况;大力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解决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问题;保护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强化极小种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候鸟迁徙路线保护,严防有害生物危害。
四、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草原保护修复、湿地保护恢复、小流域水土流失防控与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持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和后备资源培育,逐步开展被占林地森林恢复,实施退化林修复,加强森林经营和战略木材储备,通过近自然经营促进森林正向演替,逐步恢复顶级森林群落;加强林草过渡带生态治理,防治土地沙化;加强候鸟迁徙沿线重点湿地保护,开展退化河湖、湿地修复,提高河湖连通性;加强东北虎、东北豹等旗舰物种生境保护恢复,连通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
五、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草原保护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防沙治沙、河湖和湿地保护恢复、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坚持以水定绿、乔灌草相结合,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大力实施退化林修复;加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加快建设锁边防风固沙体系和防风防沙生态林带,强化禁垦(樵、牧、采)、封沙育林育草、网格固沙障等建设,控制沙漠南移;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实施退牧还草和种草补播,统筹开展退化草原、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修复;保护修复永定河、白洋淀等重要河湖、湿地,保障重要河流生态流量及湖泊、湿地面积;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减少灾害损失;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解决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破坏问题。
六、南方丘陵山地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河湖湿地保护修复、石漠化治理、损毁和退化土地生态修复等工程。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通过封山育林草等措施,减轻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程度;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苏铁等极小种群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修复,开展有害生物灾害防治。
七、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推进“蓝色海湾”整治,开展退围还海还滩、岸线岸滩修复、河口海湾生态修复、红树林、珊瑚礁、柽柳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热带雨林保护、防护林体系等工程建设,加强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灾害防治。重点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和渤海、长江口、黄河口等重要海湾、河口生态环境,推进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治理,促进近岸局部海域海洋水动力条件恢复;维护海岸带重要生态廊道,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北部湾典型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保护海南岛热带雨林和海洋特有动植物及其生境,加强海南岛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海岸带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防灾减灾能力。
八、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三江源、祁连山、东北虎豹、大熊猫、海南热带雨林、珠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强化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濒危物种种群保护,构建重要原生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网络,整合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合理调整自然保护地范围并勘界立标,科学划定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根据管控规则,分类有序解决重点保护地域内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对核心保护区内原住居民实施有序搬迁和退出耕地还林还草还湖还湿;强化主要保护对象及栖息生境的保护恢复,连通生态廊道;构建智慧管护监测系统,建立健全配套基础设施及自然教育体验网络;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和动态监测,建设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基因保存库、救护繁育场所,完善古树名木保护体系。
九、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以及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与应用,加大重点实验室、生态定位研究站等科研平台建设。构建国家和地方相协同的“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监管平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管护站点建设水平,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实施生态气象保障重点工程,增强气象监测预测能力及对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