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环保部门保留非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等2项报建审批事项

01.06.2016  10:58

   关于非重特大项目:  

      

  

  本文件的范围是:投资项目 报建 审批事项,是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 

     

  

  简言之:这里讲的核准之后的、开工之前的环评审批,指的是非重特大项目的环评。 

      

  

   重特大项目,环评是项目核准前置条件,所以不在此列。  

      

  

  之于哪些项目是重特大项目,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公布。 

     

  

  即: 重特大 项目环评,是项目核准 前置审批 事项。 

          非重特大 项目环评审批,是项目 报建审批 事项 

     

  

  也就是说:环评审批被保留下来了,没有变。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