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环保部门保留非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等2项报建审批事项
01.06.2016 10:58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关于非重特大项目:
本文件的范围是:投资项目 报建 审批事项,是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
简言之:这里讲的核准之后的、开工之前的环评审批,指的是非重特大项目的环评。
而 重特大项目,环评是项目核准前置条件,所以不在此列。
之于哪些项目是重特大项目,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公布。
即: 重特大 项目环评,是项目核准 前置审批 事项。
非重特大 项目环评审批,是项目 报建审批 事项
也就是说:环评审批被保留下来了,没有变。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01.06.2016 10:58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