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局党组制定实施细则确保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23.04.2015  18:27

  4月21日,长春市气象局党组下发《2015年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中共长春市气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一是抓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明确监管范围。将市局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重点项目分成8大类,分别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会议培训管理、人事管理、重点项目管理、重点资金管理、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及科研管理等,做为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重点管理项目。二是抓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从责任人、监管处室、监管措施、责任领导、纪检组监督和监督检查重点6个方面进行明确,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分层级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处室、到具体负责人、到处室领导、到主管局领导。三是抓住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执纪。分层级、分任务落实市、县两级纪检监督检查职责,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和监管环节为抓手,切实履行纪检部门及纪检监察员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推进全市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实施细则要求所属的各县(市)区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按照“长春市气象局2015年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细则任务表”中的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市、县纪检部门、纪检监察员做好跟踪监督检查,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黄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