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社局采取“四个全面”措施有效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14.01.2016  11:19

  年初以来,长春市人社局从完善清欠责任制建设、全面强化监察检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查处各类欠薪违法案件入手,联系实际,大胆创新,严格查处,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权益。截止目前,全市立案处理农民工欠薪案件226件,涉及农民工13073人,追缴拖欠工资3.6亿元。 

  一、全面完善清欠责任制,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 

   一是建立清欠责任制成效明显。 在对近几年发生的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分析的基础上,2013年底,长春市人社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长春市建设施工领域建立农民工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13】42号),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以政府为统领,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欠薪处理原则,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的职责和流程,通过建立通报督办、联合处理、诚信管理三项制度,在长春市建筑领域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责任制,形成了欠薪联合治理机制成效明显,2014年全市首次实现春节前两天无农民工滞留讨薪现象,欠薪案件发生率、涉及农民工数量和拖欠金额均实现同比大幅下降。 

   二是多部门联合处理欠薪案件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今年,在全面落实清欠责任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调度和梳理全市重点疑难案件,采取召开小组联络员会议、联合对欠薪责任企业下达限制经营行为通知、对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督办通知、催办通知、全市通报情况等方式,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导办理、联合办理、限期办理,在全市初步形成了具有长春特色的多部门联合协调处理欠薪案件的格局。一年来,共督导处理疑难案件40余起,涉及6000余人,金额2.6亿元。 

  二、全面推进实名制管理,有效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体系 

   一是探索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管的统一体系。 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根据要求,长春市人社局着手全面探索建立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为依托的农民工工资拖欠事前预防体系,探索建立以规范化管理为依托的事中监控体系,完善以清欠责任制为依托的事后监管体系,以达到全面形成长春特色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管的统一体系的目的。 

   二是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年初以来,长春市人社局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列为全局法治实事工作的重点内容及必须啃下来的“硬骨头”工作加以推进。经与市建委的多次协调,形成了《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和《长春市建设领域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已通过市法制办审批),在双阳区进行了农民工实名制工作试点,现已进驻工地23个,涉及137个栋号,农民工3869人,签订劳动合同1524人,签订集体合同38份,为13家建筑公司办理农民工银行卡1205张,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954.4万元。初步形成了农民工欠薪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体系。 

   三是全面推进实名制管理效果初显。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全面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现长春市已有恒大御景、华大城等5个试点项目通过了审批,已实名制登记了农民工1642人,发放银行卡550张,为农民工发放现金工资9497万元(含商品房等实物抵工资款部分,其中现金发放工资总额为895万元),银行为农民工发放工资25万元,涉及农民工总数13526人。另外,根据人社厅《关于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15】11号)文件精神,将榆树市、九台区、德惠市、农安县四个外县区纳入试点范围,并于5月27日召开榆树市、九台区、德惠市、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副局长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参加的会议,进行了试点扩面落实工作。经过努力,农民工实名制工作推进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改革经验被市政法委作为典型,在全市法治实事调度会议上进行交流,长春日报、长春市电视台对相关经验做法进行了宣传报导。 

  三、全面加大检查力度,有效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 

  为了有效掌握全市建筑工地情况,加强督导检查,预防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发生,长春市人社局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15〕45号),联合市建委计划从2015年9月22日至2016年1月22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根据专项检查情况,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68个在建的建设项目,以棚户区改造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为依据进行了责任划分,下发了《关于长春市建设领域建筑项目管辖责任划分的通知》,要求各城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切实把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现阶段的首要工作来抓。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关于长春市建设领域建筑项目管辖责任划分的通知》,及时调度各城区处理管辖区内项目案件情况,并督导重点案件处理情况。各城区受理、办理欠薪案件情况将纳入政府年终绩效考评,并通报全市。通过以上措施,达到了督促全市各城区、各部门强化领导、相与配合、不推诿扯皮,果断及时解决农民工欠薪案件的目的。截止目前,共检查工程项目83个,其中省属项目13个,市属项目48个,区属项目22个,涉及农民工1.5万余人,下达整改通知26份,立案处理违法案件30件。 

  四、全面推进诚信建设,有效引导建筑企业诚信经营 

  为了有效引导建筑企业诚信经营,更好地保护农民工权益,年初以来,长春市人社局依据国家《关于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意见》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结合长春市诚信建设实际,坚持制度优先、严格程序、注重实效,出台了《长春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并在各种媒体公布,2016年将全面开展诚信评价工作。通过诚信等级评定,将全市企业划分出A、B、C三个诚信等级,将诚信体系建设情况与企业的社会荣誉和经营者个人利益挂钩,采取定期巡查等方式加强分类管理,实行部门联动,同时通过新闻媒体方式向社会公布诚信企业“红黑榜”,让诚信者得利,让失信者失利,引导建筑企业进行守法经营,全面保护农民工各项权利,特别是基本的工资权益保障,在全社会形成诚信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