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27.05.2015  18:11
近年来,河北省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治理与保护同步,积极破解全省缺水难题,强力推进水环境治理,不断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构建“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县。每年省政府对各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以考促建。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县政府是本行政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投资近3亿元,开展地表水监测站网、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水质监测站网、重点取用水户监测网和省水资源信息管理平台“四网一平台”建设。

  二是加快重大水源工程建设。用足用好引江水,年底前全部完成水厂以上配水工程建设。全力推进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加快项目可研批复进度,争取年内全面开工建设,2015年形成6.2亿立方米的调水能力,为黑龙港地区生态用水和农业灌溉提供保障。尽快建成承德双峰寺水库,从根本上解决武烈河流域及承德市的防洪与供水问题。

  三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农业节水方面,重点发展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标准节水灌溉,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4500多万亩。工业节水方面,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对8个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水价,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左右。生活节水方面,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改造城市供水管网近千公里,供水管网漏失率降低到15%;创建省级节水型社区、节水示范单位67个,年底前城镇居民用水全部实行阶梯水价。

  四是实施地下水管理保护。省政府划定并公布了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制定了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方案,率先出台了《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水功能区管理规定》。围绕地下水管理保护,在黑龙港流域开展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涉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4市49个县(市、区),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创新体制机制、严格地下水管理等综合措施,形成地下水压采能力10亿多立方米。

  五是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推动邢台、邯郸市率先开展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承德市被列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承德、张家口市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积极争取将滦河流域列入国家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与北京共同编制了密云水库上游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三年规划。围绕张承“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加速实施官厅、密云和潘大水库上游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