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交警严查酒驾毒驾 长春交警抓了仨酒驾者

19.09.2015  09:33

省交警总队夜查。

 

省交警总队夜查。

 

交警检查司机是否酒驾

 

即日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省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五波次行动。主要整治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并于9月17日晚间开展一次集中行动。

 

全省交警部门行动起来,排查了酒驾的高发区域、高发时段、高发路段和高发的人群、车型,科学安排警力,实现精确打击,严格执行查处酒驾相关规范规定,决不允许降格处理,并有效处置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问题。

 

9月17日夜间,记者来到珲乌高速公路长春东站口,高速公路交警支队长吉大队的民警在对每一辆进出站口的车辆进行检查,检查驾驶员是否有酒驾行为。当夜,记者还在长春市区内,采访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关区大队查处酒驾的行动。当晚,南关区大队共查处了3起酒后驾驶行为,其中2起为酒后驾驶轿车,1起为酒后驾驶摩托车,而且该人还是无证驾驶。对于这些酒后驾驶违法者,都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全省交警部门要将酒驾整治行动延伸到中秋、国庆“两节”。另外,对于采取抽查、筛查的方式探索查处毒驾,发现行驶异常的车辆和行为异常的驾驶人,要及时移交禁毒部门抽查检测、依法查处。通过信息系统比对,集中排查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对大中型客货车和出租车驾驶人有吸毒记录的,要通报运输企业和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