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身酒气男子看见交警就掉头驶离 多次违法屡教不改
26.10.2018 10:57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10月24日12时30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台区大队四中队民警在上河湾镇街道执勤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在行驶距交警执勤点不远处时紧急停车,然后准备掉头驶离。执勤交警见状,预感到该车有问题,立即驱车上前将其拦停,并依法对其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面色泛红浑身酒气。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时,驾驶人高某称自己忘记带驾驶证了,也无法出示车辆行驶证。当民警准备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高某进行检测时,高某拒不配合,以各种理由推脱。随后,执勤交警将高某带至九台区中医院,由医护人员抽取其静脉血样,之后又依法将高某口头传唤到九台区交警大队进一步调查。
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发现高某曾有过E型驾驶证记录,驾驶证的使用状态为注销。而且高某曾于2011年11月、2012年11月两次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被九台交警、德惠交警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又于2014年8月因无证驾驶被德惠交警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而今他所驾驶的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状态为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高某因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面临罚款4000元,其驾驶的机动车也将被强制报废,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其涉嫌酒后驾车的行为需等到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再作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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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0.201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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