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吉林省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15551起

25.11.2014  15:03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全省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吉林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精心组织,积极采取多项工作措施,严厉打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深入推进酒驾常态化整治工作。

 

2014年以来,全省开展查处酒后驾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11次,出动警力3.3万人次,警车8250台次,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15551起,其中饮酒驾驶13328起,醉酒驾驶2223起,在社会面引起较大反响,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1至10月份,全省因酒后驾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57起,同比减少12起,下降17.39%;死亡45人,同比减少15人,下降25.0%,受伤39人,同比减少21人,下降35.0%;直接财产损失294700元,同比减少171350元,下降36.77%。

 

交警部门在梳理分析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律实行暂扣驾驶证,对醉酒驾驶违法行为一律拘留,并暂扣驾驶证。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使整治工作达到“区域全覆盖、整治无缝隙”,努力压缩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滋生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