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动员部署院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03.04.2017  02:15
会场
  •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讲话
  •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成林主持会议
  • 院领导代表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代表签订部门目标任务责任书
  •   3月31日,省法院召开院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任务,推动落实,并对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出席会议并讲话。

      寇昉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始终强调要狠抓落实。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三抓”大会将抓落实作为重要一环。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全省法院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就是要以科学方法、客观标准、统一尺度来确保年初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的总体任务落实,就是要推动和引导广大法官干警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法院科学管理能力和水平。

      寇昉要求,全院各部门负责人对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要亲力亲为、全程跟进、一抓到底;要通过目标责任制考核,充分调动法官干警和每位同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大家自我管理、自我加压、自我提升。

      据了解,省法院已经成立了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院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及《附加加减分项目考核标准》,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实绩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院各部门和每位法官干警的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据介绍,年度考核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业务指标,共性指标包括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纪律作风建设等内容。业务指标考核以部门目标任务责任书为载体,年初由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全院重点工作,对目标任务责任书的具体内容进行民主议定,由分管院领导审核把关。

      会上,院领导代表分别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代表签订了部门目标任务责任书。

      省法院在长院领导、全体法官干警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