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部署开展节后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06.02.2017  21:22
   为进一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营造节后辖区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通化市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积极部署开展节后客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客运场站企业,对客运企业交通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客运或包车客运,立即停运,责令整顿,限期整改。  

  加强路面管控,严查违法行为。科学调整勤务安排,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路面执勤,延长管控时间,扩大管控范围,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及时发现客运车辆违法行为,就地消除安全隐患。把集中查纠和错时查纠结合起来,组织警力在车流高峰期,抓住早、中、晚上下班时间错时查纠。同时,严格落实客车“六必查”工作措施,对客运车辆超员、超速、争道抢行、疲劳驾驶、随意掉头、乱停乱靠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严格处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严管重罚态势。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对整治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措施、工作方法等进行大力宣传,形成从严整治的氛围,对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公路客运站采取措施,向司乘人员宣传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向广大乘客宣传不坐超员车、不乘带“”车,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贯穿检查行动始终。联合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重点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特别是结合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客运场站的宣传栏、广播、电视对客运司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