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及检察系统部分人员到长春学习交流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经验

31.08.2016  02:01

 

 

8月25日下午,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检察系统一行10人,由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带队,在吉林省司法厅、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处负责人陪同下,到长春市司法局交流学习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经验。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李长春率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局办公有关、市检察院有关人员,陪同客人参观了长春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及信息指挥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并就人民监督员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李长春副局长从六个方面,详细介绍了长春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与具体经验做法。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遇到的难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向客人进行了详细介绍与说明,为兄弟单位开展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长春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何涛详细回答了一行人针对选任方式、制度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提出的问题。参加座谈的几位人民监督员代表谈了对监督工作的认识及在办案过程的切身感受,认真梳理了监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监督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梁震副厅长在听取我市人民监督员经验介绍后,对长春同仁毫无保留地分享工作经验表示感谢。认为长春市的做法值得学习,此行是一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广东省将借鉴长春市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因地制宜开展工作。他希望双方在今后的工作中都能够不断交流,共同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