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快递业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9月施行

27.04.2015  10:05

记者4月25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我国首部强制性邮政行业标准《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标准分别从消防、隔离、监控、安检、报警等6个方面对快递企业营业场所和处理场所安全生产设备的配置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标准适用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从收寄到投递的各个环节、场所,村邮站和快递合作营业场所除外。

 

标准要求,快递企业的营业场所、处理场所、与外相通的各出入口、停车与装卸区等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保持全天候运转,图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0天。视频监控图像和数据应实现与邮政管理部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联通。快递企业处理场所应配备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应保证100%过机安检,其他邮件、快件过机安检率应符合相关规定。对于城市配送汽车和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等揽投车辆,标准规定其应为封闭车厢,避免邮件快件裸露在外,同时应安装锁闭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