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邮寄进境特殊物品不得超说明书一疗程的量

03.11.2015  12:23

11月2日,记者从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前3季度,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受理进境特殊物品审批7次,出境特殊物品审批569次,查验进出境特殊物品549批次,同比增长22.5 %;货值1601.24万美元,同比增长2%。口岸共截获19批次1500余支的美容用特殊物品。对于口岸截获的美容用特殊物品,一般做退运或销毁处理。

 

记者了解到,特殊物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四大类。平时社会公众可能接触较多的一般为各种疫苗、干扰素、诊断用试剂、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美容用的A型肉毒素涂抹液、人胎素注射液、羊胎素注射液等,可以说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很多人都关心,如果个人想在国外购买一些自用生物药物,是否可以邮寄回国?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手续?如何办理?

 

对此,“我们建议在邮寄前详细咨询一下该药物是否属于特殊物品,如果属于特殊物品,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60号令),在邮寄前需要获得审批许可。个人办理特殊物品审批需要满足的条件一是确为自用,二是用于预防或治疗疾病的生物制品或血液制品。符合条件的,携带使用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生处方和药品说明书到卫生检疫处办理相关手续。当物品邮寄到达口岸时,办理人应当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提供审批单,并接受查验。查验合格后,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予以放行。还需要注意,个人邮寄进境特殊物品,不得超过处方要求或说明书一个疗程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