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24名 20至24日报名

12.07.2016  14:09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公开遴选公务员2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文字综合职位6名、财政法制职位1名、财政业务职位17名。

  二、遴选范围

  1。文字综合职位、财政法制职位遴选范围为工作单位在长春市的各级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

  2。财政业务职位遴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财政工作,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6。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符合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转任政策规定。

  8。身体健康。

  9。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此次遴选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和学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与省财政厅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3。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职位条件如下:1。文字综合职位条件:

  (1)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专业;(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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