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型不符上高速被罚2000元记12分

19.10.2015  07:32

    东亚讯(记者 吕孟阳) 为全面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吉林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辉南大队推行“网上+路上”、“视频管控+一线巡控”的勤务模式,10月14日,大队“网上+路上”联合查处并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10月14日9时51分,大队指挥作战室民警在抚长高速抚松方向166公里处发现一台黑MF0×××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应急车道内停车、更换驾驶员,民警对该车违法行为进行了拍摄、固定证据并立即联系站口执勤民警。

    9时53分,执勤民警孟尚华、王东在抚长高速朝阳镇出口处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指出该车在路上的违法行为,询问为什么更换驾驶员并要求出示驾驶证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李某含糊其辞、表现得更加慌张,一直拒绝出示驾驶证。后来李某出示驾驶证。原来,李某驾驶证件为B2,为逃避检查,在路面更换驾驶员,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民警对其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行政拘留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