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男子酒后盗窃 遭遇主人后将其打伤被判十年

09.01.2015  01:15

不久前,通化县的宣某喝完酒后,借着酒劲见赤柏村居民南某某家无人便起了贼心,被发现后不仅盗窃不成,还成了抢劫犯。

去年11月5日22时许,家住通化县聚鑫开发区的宣某,酒后见赤柏村居民南某家中无人,便跳窗潜入室内盗窃,将两件羽绒服和一床褥子包好准备逃离, 此时正赶上失主南某某回家,遂藏在室内。南某某回家发现家中有被盗迹象,报警后,发现了躲藏在室内的宣某。宣某被失主发现后,为抗拒抓捕,用携带的铁皮手 电筒击打南某某面部,二人进行搏斗时警察赶到将其抓获。南某某经司法鉴定,双侧鼻骨骨折,属二级轻伤。

1月8日,通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宣某入室盗窃被抓现行,拒捕施暴,致南某某轻伤,按刑法规定,由入室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宣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     

新文化网(曹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