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检察:多措并举提升监督工作摆位

05.12.2017  02:57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通化两级院紧紧围绕省院“开创检察监督新的发力点”和“行政检察做大”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工作职能,强化责任,提升监督工作摆位,连续两年公益诉讼案件起诉达到“全覆盖”,为通化绿色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主动争取支持,推动监督工作升格为市委、市政府的高层决策和部署

  通化市委、市人大多次听取专题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7月17日,召开通化市人大、市政法委、市政府、市法院及市直3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的专题推进会,市委作出了“高点站位、行动有力、效果显著”的高度评价。吉林省委《关于支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出台后,通化市院检察长姜洪涛立即做出批示,要求行政检察部提出通化市贯彻落实意见(草案),经过2轮征求意见,8次研讨,对意见修改了65处。11月14日,通化市第20次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通化市委《关于支持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推动法治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落实检察长责任,推动监督工作升格为检察工作全局的首要政治任务

  两级院检察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推进谋划、带头办案示范,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市院把行政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年初,市院确定了上半年完成公益诉讼起诉全覆盖,各基层院全年办理2-3件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的目标。6月末前,全市已实现起诉全覆盖。2017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0件,起诉9件。

  强化责任落实,推动监督工作升格为打造“法治通化”、“绿色通化”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

  通过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恢复被非法占用的林地面积181.8万平方米,恢复被非法破坏的湿地面积3.5万平方米,收回被非法占用的耕地4.1万平方米,促成地方政府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7900万平方米。整治被污染的水源地、河流、水渠5条,开展了通化全市的水源地及地下管网排查整治活动。整治露天垃圾处理场6处,帮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完善了垃圾处理监管机制。督促通化地区28家医疗机构按建立、完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挽回国有资产3000余万元。  

  通化检察将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执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全力打造行政检察“通化品牌”,为推进法治吉林、法治通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