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15.02.2015 14:2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春节”前夕,是非法狩猎、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案件发生的高发期。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经营野生动物市场秩序,保护野生动物资源,2月12日,通化市根据省森林公安局“护林1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由森林公安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市工商局、东昌区野保站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 对全市市区内的老站集贸市场、团结市场、泓源农贸市场、旭民路市场、花鸟鱼市等大型农贸市场进行专项突出检查,现场查验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依法处理有违法收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嫌疑的单位和个人,严厉打击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非法行为。
检查发现,目前通化市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秩序较为良好,检查中涉及野生动物收售的商贩均持有《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未发现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通化市森林公安局与市野保站工作人员介绍,现在市民及商贩法律意识有所提升,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知识也都有所了解,非法收售野生动物的行为有所好转。市森林公安与野生动物保护站将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工作力度,结合实际不定期地组织联合检查行动,加强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监管工作,为维护全市生态安全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的良好秩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刘明利)
图为专项行动检查现场
图为商贩出示《野生动物收购销售加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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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2015 14:29
《民法典》: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典范性准则
改革开放后,林业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按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林业厅